租住市属人才住房租金优惠申请结果公示(第49期)
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-01-29 17:41
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,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,应当在公示期内(从2026年1月31日起至2026年2月9日)书面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,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,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。 联系地址:东莞市莞龙大道下桥路段283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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